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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津贴和工资是否是冲突

王** 广东-湛江 社保纠纷咨询 2022.06.13 11:54:26 393人阅读

生育津贴和工资是否是冲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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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四川-成都

1、生育津贴和职工的产假工资是相冲突的。如果用人单位按规定为女职工缴纳了生育保险费,则在休产假时依法享有生育津贴;如果没有为其缴费,则在休产假期间由用人单位依法支付产假工资。
2、法律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应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可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第八条 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2022-06-13 11:55:26 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人流后有获得假期的权利,但不带薪休假。 女职工未婚先育,流产可以享受产假,但不能享受产假待遇。产假和产假待遇是不同的概念。 产假是法定的,但产假待遇是生育保险待遇中的一部分。它是以建立合法婚姻关系,符合婚姻法和计划生育政策为前提的。女职工未婚的,不能按照劳动保险条例的规定享受生育待遇,包括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产假工资)。 所以在未婚人流的休假期间,你公司是不发给工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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