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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改制后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可否解除

王* 广东-东莞 劳动合同咨询 2022.06.10 03:00:27 360人阅读

企业改制后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可否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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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企业改制后,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可解除。法律规定,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者生产经营情况发生严重困难等原因,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2022-06-10 03:02:2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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