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发生事故造成人员死亡,建议积极配合死者家属。但没有明确规定须由车方垫付。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在交通事故死亡人员的尸体检验完成后,亲属可以在十日内办理丧葬事宜。
不是的,垫付医药费这个问题,出现的纠纷在于怕事故责任划分以后,自己所承担的责任不用付那么多钱,可是钱已经付了,人家又不退给自己。但是,责任认定出来后,你可以向法院申请民事诉讼。但是,我建议发生事故后医药费还是要垫的,以救治伤员为主,因为,如果对方因事故死了,你还得赔更多的钱(例如:死亡后,丧葬费你是必出的,基本2以上,具体情况以各省来定,这还不光涉及到其他的问题),具体情况具体讨论。还有就是垫付医药费,从道德方面也是应该的,垫多垫少都是心意,对吧每个人的能力都不一样),根据自己的情况来看把。而且车辆有保险的,强制险,只要你有责任,保险公司医疗费有一万元,修车费2000,如果住院的话,有误工费(18岁以上60岁以下),误工费从医疗费一万里面出,护理费,营养补助费这些费用从死亡赔偿金11里面出的。补:医疗费浮动金额10%,因为有些药不能理赔的。垫付医疗费还能稳定家属的情绪,也有利于事故后续的解决,具体情况,具体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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