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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单位准备与员工协商解除劳动关系,该员工

ask****520 广东-广州 劳动关系咨询 2021.06.01 01:34:52 446人阅读

您好,我单位准备与员工协商解除劳动关系,该员工曾先后两次入职,第一次是本人离职,第二次是现在,准备协商离职,那计算补偿金的年限,是算全部还是只算第二段就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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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广东-广州 咨询解答:89054条


试用期的员工也应该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超过一个月未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可申请劳动仲裁,主张双倍工资赔偿。

2021-06-01 09:10:08 回复
地区:广东-广州 咨询解答:58026条

你好,一起计算,若后续还有不明白的,可在下方进一步对我进行追加咨询或带资料详谈。

2021-06-01 09:34:2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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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广东-广州 咨询解答:219706条

算第二段

2021-06-01 09:16:1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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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广东-东莞 咨询解答:54598条

你好,请问事情的详细经过。

2021-06-01 09:15:13 回复
地区:广东-广州 咨询解答:2821条

我认为不算

2021-06-01 09:09:49 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为您推荐】贡嘎县律师临安市律师伊川县律师台山市律师桑植县律师富锦市律师清城区律师个体户在当前社会常常见,在个体户的工作中可能会因为自身无力支撑所有的工作,所以会雇佣员工帮助自身进行工作,进行个体户工作。但是当前很多人都认为这种个体工商户的雇员不是劳动关系,也有的人认为个体户与雇员之间是存在劳动关系的,那说到底呢个体工商户的雇员之间的关系个体工商户与其雇员之间的劳动合同法中的个体经济组织是指导雇工在七人以下的个体工商户,个体经济组织与其雇用的人员之间形成劳动关系,双方之间的关系属于劳动合同法的调整范围。既然个体工商户与其雇员之间的关系属于劳动关系,那么个体工商户就应当按照劳动法及相关法律的规定为员工办理各项社会保险,当然也包括工伤保险;所以,工伤保险条例也明确规定,有雇工的个体户应当参加工伤保险;明确了个体工商户的雇工也有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可以看出,虽然人们在上称个体工商户与其雇用的人员之间是雇主与雇员之间的关系,但实际上他们之间的关系受劳动法相关法律的调整;个体工商户也是劳动法意义上的用人单位,而其雇员属于劳动者,如果发生工伤,应当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根据《劳动法》第二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适用本法。《劳动合同法》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法。《劳动法》中的个体经济组织,一般是指经过登记的,雇工在7人以下的个体工商户,而高某系未经登记的个体工商户,显然不属于《劳动法》规定的用工主体。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规定: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个体户与固元之间的关系其实我们可以看得更加简单一些,就是雇主与员工之间的关系,一般来说是存在劳动关系的,但是也有特殊情况例外,所以如果遇到这种情况的话,我们可以到当地的律师事务所进行询问自身的,以免自身权益受到侵犯。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特点在于双方当事人经过了平等自愿的协商过程,并最终达成了一致协议,任何一方不能将自己的意志强加于对方。但有关劳动法律法规对“一致”的标准均没有明确的规定,因而,在现实生活中,《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常常成为用人单位用来掩饰非法解雇的合法外衣。在审判活动中,也往往出现只认协议,不审查协商过程的简单处理的倾向,认为只要双方签订了解除劳动合同的协议,就可以认定是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除必须具有法律规定的原因外,还必须依照程序进行,否则,就构成违法解除合同,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您好,关于公司证明与员工解除劳动关系吗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劳动法》第四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所以,如果员工患病且不是因为工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的,用人单位如果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了劳动者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是可以解除劳动关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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