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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起民事案件中,因第三人侵权导致损害结果发生,安全保障义务人承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吗?

王** 广东-肇庆 社保纠纷咨询 2020.09.16 13:20:10 422人阅读

在一起民事案件中,因第三人侵权导致损害结果发生,安全保障义务人承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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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六条从事住宿、餐饮、娱乐等经营活动或者其他社会活动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未尽合理限度范围内的安全保障义务致使他人遭受人身损害,赔偿权利人请求其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因第三人侵权导致损害结果发生的,由实施侵权行为的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安全保障义务人有过错的,应当在其能够防止或者制止损害的范围内承担相应的补充赔偿责任。安全保障义务人承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赔偿权利人安全保障义务人的,应当将第三人作为共同被告,但第三人不能确定的除外。

2020-09-16 13:21:10 回复


一、向第三人履行合同的定义向第三人履行合同,又称为第三人利益订立的合同,是指当事人约定,由债务人向第三人履行义务,第三人因此直接取得请求权的合同,保险合同即为最典型的向第三人履行的合同。
二、向第三人履行合同的效力向第三人履行的合同,可以产生以下法律效力:

1)第三人可以向债务人请求履行。如果第三人拒绝受领的,债务人应当将该情况及时通过债权人,并协商解决方法,由此所受的损失由债权人承担。

2)债务人未向第三人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

3)债务人基于对债权人的抗辩,可用以对抗第三人。比如,债务人因债权人原因而产生的同时履行抗辩权、不安抗辩权等,可以对抗第三人,而不向其履行。


一、向第三人履行合同的定义向第三人履行合同,又称为第三人利益订立的合同,是指当事人约定,由债务人向第三人履行义务,第三人因此直接取得请求权的合同,保险合同即为最典型的向第三人履行的合同。
二、向第三人履行合同的效力向第三人履行的合同,可以产生以下法律效力:

1)第三人可以向债务人请求履行。如果第三人拒绝受领的,债务人应当将该情况及时通过债权人,并协商解决方法,由此所受的损失由债权人承担。

2)债务人未向第三人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

3)债务人基于对债权人的抗辩,可用以对抗第三人。比如,债务人因债权人原因而产生的同时履行抗辩权、不安抗辩权等,可以对抗第三人,而不向其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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