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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案属于生育保险纠纷。
2,根据《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3,你是已经依法缴纳了社保的人,你生育,有权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公司不用给你发工资,你可以享受生育津贴。
4,生育津贴:用于保障女职工产假期间的基本生活需要,应在女职工分娩后3个月内向相关主管部门办理生育津贴申领手续。计算公式为:女职工本人生育当月的缴费基数÷30(天)×假期天数。其中,生育津贴低于本人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由企业补足。
5,之前同事拿到的津贴也比自己的工资低很多,差额部分需要由公司补足。
2020-09-04 21:31:09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