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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上一个月前向一个保安公司申请了离职,一直拖着我不让我走,还不给发工资。

刘* 山东-淄博 劳动争议咨询 2020.08.25 08:34:06 382人阅读

我上一个月前向一个保安公司申请了离职,一直拖着我不让我走,还不给发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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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及时足额地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是用人单位的法定职责。按照法律规定,只有在用人单位遇到非人力所能抗拒的自然灾害、战争等原因,无法按时支付工资或者是用人单位确因生产经营困难、资金周转受到影响暂时无力支付工资并且就推迟支付工资事宜征得本单位工会同意的,这两种情况下单位才可以迟延支付工资。若不存在上述情形,单位拖欠工资的行为就是违法的。如果您是因为单位拖欠工资而离职的,因为单位违法在先,那么您可以直接离职,不需要提前告知单位,也不需要单位批准,并且您可以要求单位支付您相应的经济补偿金。您在单位工作三个月,可以要求单位另行支付半个月工资作为补偿。对于您应得的工资,在您离职时单位应该及时向您发放,针对单位的违法行为,您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举报或者提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发放工资以及经济补偿,维护您的合法权益。

2020-08-25 08:36:0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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