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高温补贴一个月标准是什么?
时间:2024-02-24 21:08: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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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高温补贴发放标准是:1、计算公式: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21、75天×12%。2、发放标准:5265÷21、75天×12%=29元。按日计算按月发放。
夏季到来让很多人难以仍受,而天津夏天高温天数多,按照国家及天津的有关政策,对于在高温环境中工作的职工,企业应当发放高温补贴。高温补贴就是在保护劳动者的身体健康,让工作在高温下的劳动者得到更多的回报,确保劳动者的合法权益。那天津高温补贴一个月标准是什么?下面就详细介绍。
一、天津市高温补贴发放标准是多少?
1、计算公式: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21.75天×12%;
2、发放标准:5265÷21.75天×12%=29元。
【备注】:
1、2016年度天津职工月平均工资为5265。
2、天津市高温津贴按日计算、按月发放。
【历年天津高温补贴标准】: 2017年:29元; 2016年:27.3元; 2015年:26元; 2014年:24元; 2013年:21元。
二、 关于试行企业高温津贴制度的通知
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委、局(集团公司)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高温天气作业劳动保护工作,维护劳动者身体健康及相关权益,根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卫生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印发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的通知》(安监总安健〔2012〕89号)规定,现就在我市范围内试行企业高温津贴制度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1、高温天气是指市气象主管部门所属气象台站向公众发布的日最高气温在35℃以上(含35℃)的天气。
2、在高温天气期间,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不含33℃)的,应当在发放防暑降温费的基础上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
3、建立高温津贴正常调整机制。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发布的上年度全市职工平均工资为基数,高温津贴日标准为上年度全市职工日平均工资的12%,计算时四舍五入保留到元。2013年度高温津贴标准为每日21元。同时,建立高温津贴正常调整机制,实行高温津贴与职工平均工资挂钩办法。
4、高温津贴按日计算、按月发放,并纳入工资总额。
5、高温津贴应当以法定货币形式发放给职工,不得以实物或有价证券代替。
6、在高温天气期间,用人单位应当根据自身生产特点和具体条件,适当调整作业和休息制度,增加休息时间,减轻劳动强度,改善劳动条件和作业环境,加强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保护,切实做好防暑降温工作,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实现企业安全生产。
7、本通知自201361起施行,2018年5月31日废止。
可以知道我国的高温补贴标准不同地区有不同的标准,天津高温补贴的发放标准一般是没人每个月大约在20元,按日计算按月发放。高温补贴任何单位都不能拒绝发放,否则劳动者可以向有关部门申请仲裁确保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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