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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酒驾驶致人死亡缓刑是否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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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3.04 · 25106人看过
导读:可以。醉酒驾驶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交通肇事罪致人重伤或死亡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缓刑使用条件: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醉酒驾驶致人死亡缓刑是否可以?

尽管最近几年我国打击酒驾的力度一直不小,但是仍然有不少车主饮酒后开车,这就很容易导致交通事故的方式。如果是醉酒驾驶并在交通事故中致人受重伤的,车主会被公安机关以交通肇事罪论处,最终可能被判刑。那么醉酒驾驶致人死亡缓刑可以吗?下面小编就给大家分析下相关知识。

一、醉酒驾驶致人死亡缓刑可以么?

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交通肇事罪致人重伤或死亡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

缓刑使用条件:

1、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根据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认为不致再危害社会,

3、不是累犯

二、交通肇事中悔罪的表现有哪些?

1、肇事后是否主动报警、积极施救、保护现场、将损失限制在最小。根据有关交通法规,驾驶员在发生事故后,对伤者施救、主动报警、保护现场、配合有关机关处理事故是他们的义务,从法学角度讲,这种义务是驾驶员先行行为即肇事行为产生的附随义务。违反这些义务,应加重其责任。尽了上述义务,是“悔罪表现”的体现;

2、肇事的驾驶员要能够实事求是的向事故处理部门陈述肇事的具体情况、原因,不推卸责任,不违心规避法律。做到这一点,是被告人认罪、悔罪的表现,否则不能认为是悔罪;

3、在事故处理中,肇事的驾驶员及其家人要能够积极赔偿受害人及其家人的损失。在交通肇事案件处理中,常常遇到被告人表达愿意赔偿,但却不做出赔偿的具体行动,仅称“出狱后再赔”或“我在看守所”没办法赔或称“我没有能力赔”,这些都不是积极赔偿的表现。“积极赔偿”应表现为有能力赔的全部赔偿,没有全部赔偿能力的,在赔偿能力范围内实际赔偿,超出能力范围的,借贷赔偿或与受害方达成分期赔偿协议,而不是躲避、找借口。

三、触犯交通肇事罪的情形有哪些?

1、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2、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

3、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4、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5、严重超载驾驶的;

综上所述,醉酒驾驶属于交通肇事罪,法院受理案件后会在规定期限内做出判决,刑期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如果责任人有认罪悔改的表现,或者在车祸发生后积极配合,那么醉酒驾驶致人死亡缓刑是可以的。但是车主如果有逃逸情节的,法院通常是不会处以缓刑的,还可能从重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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