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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院不批捕改成监视居住合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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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2.25 · 4756人看过
导读:检察院不批捕改成监视居住是合法的,监视居住,是属于一种强制措施,指的是限定犯罪嫌疑人或者是被告人在规定的期限以内不能够离开住所或者是指定的居所,并对犯罪嫌疑人进行监视,限制人身自由。

检察院不批捕改成监视居住合法吗

一、检察院不批捕改成监视居住合法吗

合法。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二、监视居住的适用条件是什么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于符合逮捕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监视居住:

(一)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

(四)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适宜的;

(五)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

被监视居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执行监视居住的处所;

(二)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会见他人或者通信;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六)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身份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我国,刑事强制措施总共有五种,监视居住就是其中一种,相关部门可以依法采取相应的措施,比如对患有严重疾病的犯罪嫌疑人就可以申请监视居住,但是监视居住的期限最长不超过6个月,而在监视居住期间,犯罪嫌疑人必须遵守规定,不能随意离开指定居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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