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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车闯红灯的行为属于违法行为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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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2.19 · 5923人看过
导读:骑自行车闯红灯,是属于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行为。因为法律规定,机动车与非机动车信号灯表示:红灯亮时,禁止车辆通行。所以骑自行车闯红灯,是属于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行为。
骑车闯红灯的行为属于违法行为吗?

一、骑车闯红灯的行为属于违法行为吗?

这只是一种违章行为,构不成犯罪的。一般来说,骑自行车所造成的交通事故,即使由于骑自行车人的原因导致事故的发生,也不会构成交通肇事罪的,只是会提高其赔偿的比例。

骑自行车注意事项

1、一些行人流量较大的地方,应考虑红灯亮时禁止车辆右转,这是因为,在行人绿灯通过马路时,左侧右转车辆抢行不仅会给行人安全造成风险,更加剧了交通拥堵。

2、地下空间在改善交通方面的作用值得进一步开发,特别是在人流量较大的地区,要坚持从方便行人的角度规划建设更多地下通道,只有从人们的行为需求出发去规划和设计交通设施,才能提高使用率。

二《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道路通行规定

第二十九条交通信号灯分为:机动车信号灯、非机动车信号灯、人行横道信号灯、车道信号灯、方向指示信号灯、闪光警告信号灯、道路与铁路平面交叉道口信号灯。

第三十条交通标志分为:指示标志、警告标志、禁令标志、指路标志、旅游区标志、道路施工安全标志和辅助标志。

道路交通标线分为:指示标线、警告标线、禁止标线。

第三十一条交通警察的指挥分为:手势信号和使用器具的交通指挥信号。

第三十二条道路交叉路口和行人横过道路较为集中的路段应当设置人行横道、过街天桥或者过街地下通道。

在盲人通行较为集中的路段,人行横道信号灯应当设置声响提示装置。

第三十三条城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可以在不影响行人、车辆通行的情况下,在城市道路上施划停车泊位,并规定停车泊位的使用时间。

第三十四条开辟或者调整公共汽车、长途汽车的行驶路线或者车站,应当符合交通规划和安全、畅通的要求。

第三十五条道路养护施工单位在道路上进行养护、维修时,应当按照规定设置规范的安全警示标志和安全防护设施。道路养护施工作业车辆、机械应当安装示警灯,喷涂明显的标志图案,作业时应当开启示警灯和危险报警闪光灯。对未中断交通的施工作业道路,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加强交通安全监督检查。发生交通阻塞时,及时做好分流、疏导,维护交通秩序。

道路施工需要车辆绕行的,施工单位应当在绕行处设置标志;不能绕行的,应当修建临时通道,保证车辆和行人通行。需要封闭道路中断交通的,除紧急情况外,应当提前5日向社会公告。

第三十六条道路或者交通设施养护部门、管理部门应当在急弯、陡坡、临崖、临水等危险路段,按照国家标准设置警告标志和安全防护设施。

第三十七条道路交通标志、标线不规范,机动车驾驶人容易发生辨认错误的,交通标志、标线的主管部门应当及时予以改善。

道路照明设施应当符合道路建设技术规范,保持照明功能完好。

第三十八条机动车信号灯和非机动车信号灯表示:

(一)绿灯亮时,准许车辆通行,但转弯的车辆不得妨碍被放行的直行车辆、行人通行;

(二)黄灯亮时,已越过停止线的车辆可以继续通行;

(三)红灯亮时,禁止车辆通行。

在未设置非机动车信号灯和人行横道信号灯的路口,非机动车和行人应当按照机动车信号灯的表示通行。

红灯亮时,右转弯的车辆在不妨碍被放行的车辆、行人通行的情况下,可以通行。

第三十九条人行横道信号灯表示:

(一)绿灯亮时,准许行人通过人行横道;

(二)红灯亮时,禁止行人进入人行横道,但是已经进入人行横道的,可以继续通过或者在道路中心线处停留等候。

第四十条车道信号灯表示:

(一)绿色箭头灯亮时,准许本车道车辆按指示方向通行;

(二)红色叉形灯或者箭头灯亮时,禁止本车道车辆通行。

第四十一条方向指示信号灯的箭头方向向左、向上、向右分别表示左转、直行、右转。

第四十二条闪光警告信号灯为持续闪烁的黄灯,提示车辆、行人通行时注意瞭望,确认安全后通过。

第四十三条道路与铁路平面交叉道口有两个红灯交替闪烁或者一个红灯亮时,表示禁止车辆、行人通行;红灯熄灭时,表示允许车辆、行人通行。

骑车闯红灯的行为属于违反交通安全法的违章行为。法律规定无论是机动车还是非机动车,一律不得闯红灯,从法律角度讲是违反交通法规,违反交通信号灯指示在红灯亮起禁止通行时越过停止线并继续行驶的行为。了解《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道路通行规定,安全出行才可以避免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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