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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办理醉驾致死怎么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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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2.23 · 2404人看过
导读:广西醉驾致死一般会判处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结合情节判处三到七年的有期徒刑,醉驾本就是一种禁止的行为,即使司机是在没有情形的状况下发生的事故,并且还可能从重处罚。

广西办理醉驾致死怎么判刑

一、广西办理醉驾致死怎么判刑

广西醉驾致死一般会判处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结合情节判处三到七年的有期徒刑,醉驾本就是一种禁止的行为,即使司机是在没有情形的状况下发生的事故,并且还可能从重处罚。醉驾致人死亡已经构成了交通肇事罪。交通肇事罪,是指违反道路交通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依法被追究刑事责任的犯罪行为。

根据《刑法》第133条的规定,对交通肇事罪规定了三个不同的刑级(量刑档次):

犯交通肇事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判到15年的占少数)。

发生重大事故

1、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此处所谓“发生重大事故”,根据《解释》第2条第1款规定,是指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

(1)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2)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3)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解释》第2条第2款规定: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1)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2)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

(3)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4)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5)严重超载驾驶的;

(6)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

其他特别恶劣情节

其他特别恶劣情节,是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

(1)死亡2人以上或者重伤5人以上,负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

(2)死亡6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3)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60万元以上的。

综上所述,广西醉驾致死一般会判处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结合情节判处三到七年的有期徒刑,醉驾本就是一种禁止的行为,对于情节特别恶劣的,还需要承担支付巨额的赔偿,而肇事者也要面临三到七年的有期徒刑,但实际的量刑还是会根据犯罪情节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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