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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间的离婚协议盖章盖到哪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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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3.01 · 3834人看过
导读:离婚协议并不是必须要到民政局去盖章,在双方签名之后就代表离婚协议书已经正式成立,所谓的盖章,是双方凭借离婚协议书到民政局办理离婚证的时候,在离婚证上面未加盖民政局的公章。至于说离婚协议书,签字或者说按手印这都是可以的,没有必要非盖章。

夫妻间的离婚协议盖章盖到哪里

一、夫妻间的离婚协议盖章盖到哪里?

协义离婚,双方签名就发生法律效力,不需要到民政盖章。

如果双方想到民政拿离婚证,在离婚证上才盖民政婚姻登记处的公章。协议书不用盖章。

离婚协议是以离婚登记为生效条件的协议。双方签订离婚协议后,该协议并没有生效,只是在双方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后,该协议才有法律效力。但这种效力也是有限的,即如果一方不履行协议确定的内容,那么守约方只能通过向法院起诉,请求法院判决被告履行协议确定的内容的方式来实现自己的合同权利,而不能直接根据离婚协议要求法院强制执行

至于是否办理公证,并非十分必要。根据《公证法》的规定,公证是公证机构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公证制度是国家司法制度的组成部分,是国家预防纠纷、维护法制、巩固法律秩序的一种司法手段。

一份协议是否有法律效力,取决于协议的真实性和合法性,与是否公证没有必然的联系。

二、离婚协议书包括的内容都有哪些?

1、登记离婚是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的表示;

2、子女与何方共同生活,未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对子女养育应承担的费用、支付的方式及期限;

3、共同财产的分割(归各方的数量和价值并附清单);

4、共同债权、债务的享有和清偿责任;

5、住房问题的解决方案;

6、对生活困难一方的经济帮助的方法、期限;

7、不与子女共同生活一方的探望权实行的方式及另一方协助的义务;

8、其他需要在协议中明确的事项;

9、双方当事人的签名(盖章或手印);

10、离婚协议书制作的时间。

离婚协议书的成立不是以盖章作为法定条件的,其实,就算在离婚协议书上也加盖了能代表双方身份的印章,可是到底都没有到民政局办离婚证的话,这份离婚协议书可以说不发生任何法律效力。写好了离婚协议书之后,尾部男女双方签上自己的名字,然后抓紧时间到民政局去办离婚证就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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