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能证明与被告之间存在债权的证据材料。2、自己已履行义务而被告逾期不履行义务的证据。3、如有担保人或介绍人,必须要提供担保人或介绍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家庭住......
书写借款合同解除通知书,可以参考如下内容:1、标题:解除借款合同通知书。2、通知对象:XXX。3、正文:写明我方解除合同的意思表示、解除合同的时间、解除的是哪一份合同。写......
借款合同履行地的确认,可以按照当事人约定的地点确定;借款合同是双务合同,标的物为货币,贷款方和借款方所在地都是履行合同义务的地点;根据合同的约定,贷款方先将贷款划出,如果......
浙江海昌律师事务所
◆ 姓名:濮迅诺 ◆ 职务:浙江海昌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副主任、党委书记 ◆ 教育背景:2009年毕业于厦门集美大学诚毅学院,法学学士。 ◆ 专业资格:2009年通过司法考试 ◆ 职业经历:2010年3月至2011年7月,温州金点企业顾问有限公司,任企业顾问代理员 2012年6月至今,浙江海昌律师事务所,任专职律师 ◆ 荣誉称号: 在温州律师行业及司法局内,曾于2016年、2018年、2020年多次荣获“温州市律师行业年度优秀共产党员”、以及被评为“2021年度优秀党务工作者”等荣誉;在律所所内,曾荣获“新人优秀奖”、“业务优秀奖”、“业务突出奖”等诸多业务荣誉,及2018年度荣获所内“先进党员”等荣誉。 ◆ 业务特长:擅长处理民商事经济合同纠纷、企业法务及破产、清算事务、劳资纠纷、刑事辩护等 ◆ 行业内任职:鹿城法院律师调解员、鹿城区政协法律服务团成员、温州市律师协会民商事专业委员会委员、温州市破产管理人协会对外交流委员会委员、温州市律师协会企业重整重组与破产管理专业委员会委员。 ◆ 公益事务职务:鹿城区人民法院“法庭义工”海昌义工团团长、五马街道法律调解员、温州日报报业集团暖心驿站首批法律顾问律师、妙果寺园区市场法律顾问律师。 ◆ 企业类业务情况:自2013年起,从事破产清算相关业务,陆续参与并经办案件近百起,诸如温州新恒利来合成革有限公司强制清算案、温州汇浩亚麻纺织有限公司强制清算和解案、温州市米醴琼酒业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以及中孝阀门有限公司、浙江美福食品有限公司、温州珠联实业有限公司、浙江省海运集团温州海运有限公司、温州市国企经济贸易总公司、浙江金盛担保有限公司、百力橡胶轮胎有限公司、浙江富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一系列破产清算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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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如果名义借款人向出借方揭示了实际使用人,且各方真实意图是通过名义借款人贷款,名义借款人未参与借款协议实施或分享收益,那么应由实际使用人承担还款责任。但如果出借方基于对名义借款人的信任提供贷款并要求其签署协议,那么借款关系仍在出借方与名义借款人之间,名义借款人需承担还款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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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头辞职在得到雇主同意的情况下可视为有效,但为确保双方权益,建议以书面形式通知雇主,并遵循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操作。如双方达成共识,也可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50条,员工可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雇主终止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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凭借据而无转账记录虽可提起诉讼,能否获胜并非绝对之事。请注意,欠条并非借贷纠纷案件唯一的证明材料,尚需提供其它相关证据,例如证实已经完成转账操作或交付涉案款项的录音、录像等证据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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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只有转账记录未签借据,仍可公诉。出借人可因民间借贷纠纷起诉要求偿还。转账可能涉及多种法律关系,但如债务人认可为借款或无法证明其他关系,则判定为借贷关系,支持出借人请求。若债务人否认并证明非借款,则不支持出借人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