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18万律师在线解答
首页 > 精选解答 > 死刑辩护精选解答 > 刑事案件开庭后多长时间宣判?

刑事案件开庭后多长时间宣判?

时间:2024.02.23 标签: 刑事辩护 死刑辩护 阅读:1475人
律师解析:
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我国法律规定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八条
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
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人民法院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理期限。
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计算审理期限。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未成年人犯罪不适用死刑。1、未成年犯罪不适用死刑,而且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2、如果犯罪嫌疑人属于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3、审判的......

在我国司法实践中,死刑适用对象的限制主要体现在:犯罪的时候不满18周岁和审判时怀孕的妇女和年满75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审判时怀孕的妇女包括审判时和羁押时怀孕的妇女,也包......

在我国司法实践中,死刑适用对象的限制主要体现在:犯罪的时候不满18周岁和审判时怀孕的妇女和年满75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审判时怀孕的妇女包括审判时和羁押时怀孕的妇女,也包......

图文精选 普法视频 语音解答
  • 死刑复核期限是多久

    法律咨询顾问

    法律咨询顾问

    死刑复核时限通常为两个月以上,重大敏感和复杂案件可能不足一个月。一般执行时间为两月或更久,部分案件核准时间可能长达数年。死刑复核制度是一种独特且严格的审判程序,由各级人民法院针对所判死刑案件进行复核审理时所遵循。

    浏览量:894 2024-05-13
  • 广州贺强执行死刑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法律咨询顾问

    法律咨询顾问

    我国各级人民法院在裁决死刑案件时,主要依据以下法律条款: 一是罪犯必须犯下极其严重的罪行; 二是罪犯犯罪时年龄需满18周岁; 三是审判时罪犯不得怀孕; 四是若罪犯未满75周岁且未怀孕,或虽满75周岁但使用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方可判处死刑。

    浏览量:1416 2024-05-13
  • 2024金店被抢事件怎么判刑

    法律咨询顾问

    法律咨询顾问

    抢劫金店的罪犯面临何种判决取决于案情轻重。轻微者可能被判三至十年有期徒刑并罚金;严重者可能面临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甚至死刑,并需缴纳罚金或被没收财产。暴力抢劫或其他手段使受害者无法反抗都构成犯罪。初次犯罪量刑在三至六年,但存在特定情况如入户、在公共交通上抢劫等,量刑起点为十至十三年有期徒刑。但依法应判无期徒刑以上刑罚的除外。

    浏览量:1010 2024-05-13
  • 死刑被判立即执行是多久执行

    徐宁律师

    死刑被判立即执行在7日后执行。人民法院在交付执行死刑前,应当通知同级人民检察院派员临场监督。但是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停止执行;1、在执行前发现判决可能有错误的;2、在执行前罪犯揭发重大犯罪事实或者有其他重大立功表现,可能需要改判的;3、罪犯正在怀孕。

    播放量:1082 2022-06-07
  • 死缓的核准有哪些规定

    刘欢律师

    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案件,由高级人民法院核准。最高人民法院复核死刑案件,高级人民法院复核死刑缓期执行的案件,应当由审判员三人组成合议庭进行。最高人民法院复核死刑案件,应当作出核准或者不核准死刑的裁定。对于不核准死刑的,最高人民法院可以发回重新审判或者予以改判。

    播放量:1430 2022-06-07
  • 杀人犯能免除死刑的情形有哪些

    胡静律师

    任何情况下都不可以免除罪犯死刑,只有不适用死刑和死缓变更的情况。是对于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

    播放量:520 2022-06-07
黄嘉律师

浙江融哲律师事务所

浙江融哲律师事务所公司法律事业部主任,浙江省法学会律师法学研究会理事,浙江省文化馆法律顾问,曾就职于两家世界500强总部法务部。 从事律师行业多年,带领团队办理了大量案件,在合同纠纷、刑事辩护、企业法律顾问、房产纠纷、债权债务纠纷等方面具有丰富的办案经验。 了解各类企业法律需求,担任数家企业法律顾问,且针对法律顾问发表多篇论文,获得浙江省律协及浙江省法学会颁发的荣誉证书。 可调动百名律师团队的律所资源(杭州下城区最大律所),团队律师多次在最高人民法院开庭。

咨询该律师
  • 有期徒刑可以申请死刑吗

    1041人阅读

    死刑仅适用于罪行极其恶劣且严重者。对于应判死刑但非立即执行的罪犯,可缓期二年再执行。除最高法院判决外,所有死刑案均须报其核准。死刑缓期执行案可由高级法院判决或核准。

  • 弄死一个人会被判刑吗

    1173人阅读

    将他人致死或涉及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故意杀人两种犯罪。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我国刑法规定,应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故意杀人,则可能面临死刑、无期徒刑或至少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处罚。情节较轻者,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以上内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 哺乳期妇女能否判处死刑

    1660人阅读

    具体情形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决定。审判时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但审判时已是哺乳期的妇女有可能被判死刑。若审判期间怀孕并分娩,哺乳期的母亲不适用死刑,因属于“审判时怀孕”的范畴。

  • 青少年犯罪不宜适用死刑的情形有哪些

    1964人阅读

    死刑在某些情况下不适用,如犯罪时不满18岁、孕妇及审判时已满75岁且未使用极残忍手段致人死亡者。前两者无论罪行多重,均不得判死刑;后者除非手段极残忍,否则亦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