丢失了农村宅基地证,可以去房屋管理部门申请补办。具体的补办流程如下:
1、 先登报声明将原《房屋所有权证》作废,登报后张贴公告征求异议;
2、 10日后如无异议由房主申请所属镇的规划建设管理站的工作人员到实地测量;
3、 房屋所有权人提供身份证、户口薄复印件、登记声明作废报纸原件、村委证明等相关材料;
4、 申请重新办理《房屋所有权证》。
我国规定这类宅基地的使用,相关的使用者只有使用权没有所用权。属于农村集体财产的宅基地只能在集体内的成员之间流转,不可以自行进行买卖。还规定先关的宅基地属于个人财产,相关的宅基地的子女可以进行相应的继承,继承这类宅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