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18万律师在线解答
首页 > 法律专题 > 诉讼仲裁专题 > 仲裁专题 > 仲裁申请书应当裁明

仲裁申请书应当裁明

仲裁申请书应当裁明
仲裁一般是当事人根据他们之间订立的仲裁协议,自愿将其争议提交由非司法机构的仲裁员组成的仲裁庭进行裁判,并受该裁判约束的一种制度。仲裁活动和法院的审判活动一样,关乎当事人的实体权益,是解决民事争议的方式之一。仲裁机构通常是民间团体的性质,其受理案件的管辖权来自双方协议,没有协议就无权受理。
2024-02-29 03:22:48 已帮助1679人

精选律师 · 讲解实例

再审申请书应当记明哪些事项

再审申请书注意事项:


一、当事人不服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调解书,可以依法向作出该法律文书的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但不停止判决、裁定、调解书的执行。


二、申请再审的当事人为再审申请人,其对方当事人为再审被申请人。


三、申请再审的民事判决、裁定、调解书应当属于法律和司法解释允许申请再审的生效法律文书。


四、申请再审应当依据《民事诉讼法》第179条列举的事由提出。


五、再审申请人应当提交《再审申请书》等材料,并按照再审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再审申请书》副本。



查看更多
最新 最热
全部
  •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