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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生非法行医罪机构管理条例

医生非法行医罪机构管理条例
司法文书主要包括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书,如判决书、裁定书等;也包括不直接发生法律效力,但对执行法律有切实保证作用的文书,如判决书等,注意:诉状不属于司法文书。司法活动中我们回答看见起诉书、判决书等文书,这些都是司法文书,司法文字贯穿了整个司法活动,而且扮演了重要的角色,如起诉的时候需要起诉书,法院审理最后会依法作出判决书。
2024-02-29 12:02:12 已帮助3502人

精选律师 · 讲解实例

法律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1994年2月26日,国务院颁布,自1994年9月1日起施行。


第二十二条 床位不满100张的医疗机构,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每年校验1次;床位在100张以上的医疗机构,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每3年校验1次。校验由原登记机关办理。、《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六条 床位在一百张以上的综合医院、中医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民族医医院以及专科医院、疗养院、康复医院、妇幼保健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自愿戒毒医疗机构和专科疾病防治机构等医疗机构的校验期为三年;其他医疗机构的校验期为一年。


医疗机构应当于校验期届满三个月前向登记机关申请办理校验手续,并提交下列文件:


1、《医疗机构校验申请书》;


2、《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及其副本;


3、业务开展情况和年度工作总结;


4、卫生技术人员、诊疗科目、业务科室等执业登记项目以及大型医疗设备变更情况;


5、校验期内接受卫生行政部门检查、指导结果及其整改情况;


6、校验期内发生的医疗事故、卫生技术人员违法违规执业及其处理情况;


7、特殊医疗技术项目开展情况;


8、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规定提交的其他材料。


医疗机构校验期满未申请办理校验手续,登记机关应责令其限期补办校验手续;在限期内仍不办理校验的,注销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并逐级报设置审批机关进行备案。


以上就是关于医疗机构校验申请书模板及校验申报资料的具体内容,但是医疗机构校验是一项较为复杂的工作,除了需要填制许多申报表格以外,对于从上一次的校验工作至本次校验期间的所有从业情况都需要作为总结汇报资料呈报校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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