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有盗窃数额巨大的公私财物行为的,数额巨大根据《刑法》相关司法解释指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的。
2、有组织、控制未成年人盗窃行为的,且盗窃金额在一万五到五万元以上的。
3、在发生自然灾害、事故灾害、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事件期间有盗窃行为的,且盗窃金额在一万五到五万元以上的。
4、有盗窃残疾人、孤寡老人、丧失劳动能力人的财物行为的,且盗窃金额在一万五到五万元以上的。
5、有在医院盗窃病人或者其亲友财物行为的,且盗窃金额在一万五到五万元以上的。
6、有盗窃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行为的,且盗窃金额在一万五到五万元以上的。
7、有因为盗窃所以造成严重后果的,且盗窃金额在一万五到五万元以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