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损害赔偿范围原则

损害赔偿范围原则
人身权利是每个人最重要的权利之一,包括健康权、自由权等,这些权利都受到法律的保护,任何人都不能侵犯他人的人身权利。侵权行为属于一种对他人造成损失的违法行为,而人身侵权就是对他人身体造成一定伤害的一种侵权行为,我国对于人身侵权有相关的法律规定,对于造成人身侵权的行为人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对受害人进行赔偿,也要及时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2024-02-26 17:04:53 已帮助406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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赔偿原则损害赔偿原则

(1)全部赔偿原则:指加害人应当赔偿因其加害行为给物权人造成的全部损失。


(2)损益相抵原则:


A、如物权人因损害发生而受有利益,应当将此利益从损失额度中予以扣除;


B、侵权人仅就二者差额部分予以赔偿的原则。


(3)过失相抵原则:指在侵害物权的损害赔偿责任中,由于双方的混合过错成立而减轻加害人责任的原则;


A、过错比较:指通过比较加害人和受害人双方的过错性质、过错程度,以决定当事人双方责任承担和责任程度。


B、原因力比较:指通过比较引起损害发生的各种原因所起的作用力大小,而确定双方应承担责任的大小。


①当事人双方过错无法确定时:应以原因力大小确定责任比例;


②当事人双方过错程度能够确定时:原因力大小对责任分担起微调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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