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捏造夫妻债务

捏造夫妻债务
夫妻共同债务主要是基于夫妻家庭共同生活的需要,以及对共有财产的管理、使用、收益和处分而产生的债务。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与处理,是离婚案件中审理的疑难问题。2001年4月28日,修改后的《婚姻法》虽然对此作出了明文规定,但是由于过于原则和概括,在实践中难以准确地把握和适用。而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应当均等分割。
2024-02-20 09:50:17 已帮助1878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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捏造夫妻共同债务并提起民事诉讼的以刑法论处吗

最高人民法院获悉,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日前公布关于办理虚假诉讼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对刑法规定的虚假诉讼罪在具体适用方面的若干问题作出明确规定,依法惩治发生在民商事案件审判、执行程序中的虚假诉讼违法犯罪行为。


司法解释规定,单方或者与他人恶意串通,采取伪造证据、虚假陈述等手段,捏造民事法律关系,虚构民事纠纷,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应当认定为刑法规定的虚假诉讼犯罪行为。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以捏造的事实作出的仲裁裁决、公证债权文书,或者以捏造的事实对执行标的提出异议、申请参与执行财产分配的,属于刑法规定的虚假诉讼犯罪行为。


根据司法解释,与夫妻一方恶意串通,捏造夫妻共同债务,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应当认定为刑法规定的“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隐瞒债务已经全部清偿的事实,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他人履行债务的,以“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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