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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婚姻关系qin
解除婚姻关系qin
幸福的家庭都是一样的,但是不幸的家庭就有不同的不幸之处。从幸福的婚姻家庭案例中总结幸福的经验,从不幸福的婚姻家庭案例中分析不幸福的原因,让不幸的家庭变成幸福的家庭。
2024-02-23 16:58:13
已帮助1882人
精选律师 ·
讲解实例
如何解除婚姻关系
事实上在我国,解除婚姻关系的合法途径一般有三种: 1、到
婚姻登记
机关办理
离婚
,由登记机关收缴
结婚证
,颁发
离婚证
,结婚证或离婚证均是公民个人婚姻状态的法律凭证; 2、由人民法院判决离婚,即通过
诉讼
途径解除当事人的婚姻关系; 3、这是一种是非常态的,即婚姻一方当事人死亡或是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则婚姻关系自然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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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婚姻关系qin
程杰
问题:有开除文件可以证明劳动关系吗
你好,可以,工资发放流水 工服工牌都可以证明
江西广升律师事务所
问题:您好,我姐认识了一个男朋友,他说他是离婚的,然后两个人在一起了,一段时间后,我姐发现他是已婚有家庭的,然后断了联系,他们在一起的时候,那个人向我姐借了钱,现在他不还钱,有些记录已经删除了,还有一部分钱是有记录的,他也承认,不过就是不还钱,这种问题,我姐要怎么解决啊?
您好, 我打电话给你详细沟通
刘阳
问题: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为解除同居关系约定财产性补偿,一方要求支付该补偿,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法律依据是第几条?
你好!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首先这种关系不受法律保护,因此约定的补偿协议也不受法律保护。至于法律依据,在法律文书上裁判主文上方法院应该援引的非常清楚。
钱威
问题:同居算婚姻关系吗
你好,依法在国家机关登记并取得结婚证书的合法夫妻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是什么意思?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是指男女双方依法登记结婚时起算,双方离婚时结束的一段期限。即双方婚姻关系合法存在的时间。且结婚登记应当满足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非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等条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婚姻关系效力从哪些时候开始
婚姻关系效力从办理并领取到结婚证时开始。根据民法典的规定,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关于婚姻关系效力从哪些时候开始的问题,还可以点击在线律师咨询,我们帮你更快更有效的解答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和公司解除劳动关系具体有赔偿吗
1、公司解除劳动关系是否需要赔偿要看是违法解除还是合法解除。2、如果是公司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辞退员工的话,不仅要给予经济补偿金,还需要给予两倍的经济补偿金作为赔偿。3、如果是公司过失性辞退员工,也就是合法解除劳动合同,只需要支付补偿金就可以,不需要支付赔偿金。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与成年养子关系恶化,是否可以解除收养关系
一、下列情形可以解除:1、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关系恶化,无法共同生活的;收养人不履行抚养义务,有虐待、遗弃等侵害未成年子女合法权益的行为;送养人行使对养父母子女关系解除权的;因养子女成年后,虐待、遗弃养父母的。养子女年满10周岁的应征得本人同意。2、被收养人仍未成年的,收养人不得解除收养关系;但收养、送养双方协议解除的除外。二、收养关系解除的程序和方式。1、收养人与送养人或收养人与成年的被收养人可以协议解除收养关系;不能达成协议的,也可以诉请人民法院解决。2、当事人协议解除收养关系的,应当到民政部门办理解除收养关系的登记。三、协议解除收养关系的应符合下列条件:1、双方就解除收养关系达成合意;双方均须为完全行为能力人;在夫妻共同决定形成的收养关系解除时,仍应由夫妻双方共同决定。2、在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关系恶化,一方要求解除收养关系时,人民法院应依据双方的实际情况判决解除。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继父母子女的扶养关系能否解除?
继父母子女的扶养关系是否可以解除,这要区分不同的情况。继子女受继父母的抚养并已经成年独立生活,继父母子女之间的关系一般不能自然解除,即使和继父母结婚的那方生父母死亡或者继父(母)和生(父)母离婚的也不能自动解除继父母子女关系。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成年子女解除收养关系的流程是什么
成年子女解除收养关系需要到民政部门办理解除收养关系的登记。我国法律规定,当事人协议解除收养关系的,应当到民政部门办理解除收养关系的登记。收养关系解除后,养子女与养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即行消除,与生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自行恢复,但成年养子女与生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是否恢复,可以协商确定。收养关系解除后,经养父母抚养的成年养子女,对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养父母,应当给付生活费。因养子女成年后虐待、遗弃养父母而解除收养关系的,养父母可以要求养子女补偿收养期间支出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生父母要求解除收养关系的,养父母可以要求生父母适当补偿收养期间支出的生活费和教育费,但因养父母虐待、遗弃养子女而解除收养关系的除外。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夫妻感情破裂的认定标准婚姻关系怎样算破裂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为夫妻感情破裂:(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劳动仲裁要先解除劳动关系吗
1、申请劳动仲裁不需要先解除劳动关系,只要发生劳动争议,就可以申请劳动仲裁。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九条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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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威律师
2024-04-30 10:09:20
你好可以电话聊下沟通了解
问题:没结婚,共同生活了三年多,没孩子,没领证,给了十万彩礼,需要全部返还吗?
刘飞飞律师
2024-04-29 20:24:36
不可能全部返还的,想你这种情况,一毛不还都有可能的
问题:两人谈三年多,共同生活三年多,没领结婚证,没有孩子,对方给了十万彩礼,这种情况需要全部返还吗?
郭海滨律师
2024-04-29 20:29:25
您好!可以代理离婚纠纷
问题:过不了了要离婚分财产?
郭海滨律师
2024-04-29 20:28:25
您好!可以处理离婚纠纷
问题:段律师我离婚,你在沛县哪?
钱威律师
2024-04-29 12:38:52
你好可以电话聊下沟通了解
问题:有身份证号能查询到婚姻登记记录吗?
钱威律师
2024-04-29 08:04:47
你好具体什么法律问题请陈述
问题:已起诉离婚,判决不离婚?
钱威律师
2024-04-28 13:04:14
你好,这边可以详细沟通的
问题:结婚了,对象不给生活费?
钱威律师
2024-04-28 06:14:28
你好具体什么法律问题请陈述
问题:有身份证号码怎么查户籍?
刘飞飞律师
2024-04-27 20:15:35
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一)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二)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四)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五)年满三十周岁。
问题:本人是不孕患者想领养一个正常的男孩可以吗?
司天双律师
2024-04-27 20:08:37
根据法律规定进行处理,,,,
问题:离婚后夫妻房产如何变更?
郭海滨律师
2024-04-29 20:28:25
您好!可以处理离婚纠纷
问题:段律师我离婚,你在沛县哪?
郭海滨律师
2024-04-29 20:29:25
您好!可以代理离婚纠纷
问题:过不了了要离婚分财产?
钱威律师
2024-04-29 08:04:47
你好具体什么法律问题请陈述
问题:已起诉离婚,判决不离婚?
刘飞飞律师
2024-04-29 20:24:36
不可能全部返还的,想你这种情况,一毛不还都有可能的
问题:两人谈三年多,共同生活三年多,没领结婚证,没有孩子,对方给了十万彩礼,这种情况需要全部返还吗?
钱威律师
2024-04-29 12:38:52
你好可以电话聊下沟通了解
问题:有身份证号能查询到婚姻登记记录吗?
钱威律师
2024-04-28 06:14:28
你好具体什么法律问题请陈述
问题:有身份证号码怎么查户籍?
钱威律师
2024-04-30 10:09:20
你好可以电话聊下沟通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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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威律师
2024-04-28 13:04:14
你好,这边可以详细沟通的
问题:结婚了,对象不给生活费?
刘飞飞律师
2024-04-27 20:15:35
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一)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二)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四)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五)年满三十周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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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天双律师
2024-04-27 20:08: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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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离婚后夫妻房产如何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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