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改后的
婚姻法明确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婚姻无效: (一)重婚的; (二)有
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 (三)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
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 (四)未到法定婚龄的。 修改后的婚姻法还规定,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
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 法律明确规定:无效或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无效。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
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无效婚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