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18万律师在线解答
首页 > 法律专题 > 婚姻家庭专题 > 家事纠纷专题 > 合肥市户口迁入条件

合肥市户口迁入条件

合肥市户口迁入条件
传统家事纠纷案件,一般是指涉及家庭内部成员之间的案件,如离婚、赡养、抚养、扶养、继承、分家析产等,现在已经涵盖了婚姻无效、撤销婚姻、离婚后损害责任、人身自由权、夫妻财产约定、婚生子女否认、生父确认、同居关系析产和探望权、监护权、被继承人债务清偿、遗赠抚养协议、涉外婚姻和涉老婚姻等,随着社会转型的凸显和深化,家事纠纷衍生的新类型案件呈现多元化。
2024-02-20 15:49:21 已帮助3633人

精选律师 · 讲解实例

合肥市户口迁入条件有哪些 户口迁移的流程是怎样的
1、合肥城区落户门槛降低 在城区有合法稳定职业连续满2年并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同时按照国家规定参加城镇社会保险达到1年的人员、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可以在就业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租赁房屋的,户口登记在集体户。 与2013年户改规定相比较,此次户籍制度改革对合法稳定职业、参加社会保险年限分别缩短1年。同时,“随迁子女”调整为“未成年子女”。 2、全面放宽巢湖市和建制镇落户条件 在巢湖市区、县人民政府驻地镇和其他建制镇有合法稳定居所(含租赁)的人员,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等,可以在当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租赁房屋的,户口登记在集体户。取消了2013年户改对合法稳定职业及参加社会保险达到1年的限制。 3、高学历人才可直接落户 A、凡在合肥就业的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研究生以上学历人员,可自主选择落户地直接办理。 B、普通高校毕业生、职业院校毕业生、技工院校、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等,可在就业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 C、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等,可在当地申请登记常住人口。 4、户口登记与计划生育脱钩 A、公民计划外生育子女落户,县(市)区、开发区管委会不得自行设置前置条件;其他未落常住户口人员,经调查核实,可办理登记常住户口。 B、进一步放宽夫妻投靠、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户口迁移条件。居民家庭共同居住生活的夫妻、未成年子女等,可办理户口投靠。父母投靠子女户口迁移。符合合肥落户政策的户口迁入人员、通过购买等获得商品住宅房,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父母投靠子女户口迁移。以上是对合肥市户口迁入条件有哪些问题的解答
查看更多
最新 最热
全部
  •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