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根据我国
继承法第二十五条对单方能来以后放弃
继承权的证明嘛的规定:
继承开始后,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因此,对于
法定继承,继承人如果想放弃继承的,必须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可以是书面的,也可以是口头的,但为了以后不产生纠纷,还是以书面申明放弃继承为好;对于遗赠,继承人想放弃继承的,只要在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不作出接受遗赠的表示,法律规定即视为放弃继承。希望我的回答可以帮助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