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关于无期徒刑相关法律条款的详细解读:
在我国,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若能在服刑期间严格遵守监管条例,积极投入到教育改造中去,并真正意识到自己的罪行,自信已彻底改正错误,且不再存在任何再次犯罪的风险,那么他们便有可能获得假释的机会。
然而,对于那些曾因累犯或涉及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等严重暴力犯罪而被判刑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罪犯,则不具备假释资格。
《刑法》第八十一条
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的,可以假释。如果有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可以不受上述执行刑期的限制。
对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
对犯罪分子决定假释时,应当考虑其假释后对所居住社区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