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律层面判定是否构成擅自设立金融机构罪时,我们需关注以下四个要素:
首先,犯罪行为侵犯了国家对金融行业的严格管制制度;
其次,涉案的行为人应当是具备承担全面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或者合法注册运营的法人实体;
再次,客观上的表现形式则应是未经我国权威金融监管部门中国人民银行许可,擅自设立包括商业银行在内的各类金融机构;
最后,自始至终行为人必须抱有明确的故意心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四条
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
故意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第一百七十四条
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擅自设立商业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