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阐述和理解代为继承人这个概念以及其子女所能享有的法定权益方面,我们需要明确的是,代位继承人只能行使其父亲或母亲在原被继承人死亡之后本应拥有的继承权利,这通常涉及到其父母有权继承的部分财产。
换言之,代位继承人并非全权继承,而是代行其父或母的相应权利。
更为简单明了的解释则是:
“代位继承仅适用于(外)祖父母离世之时,若其子女早于他们离世,那么(外)孙子女将代替父母获得代位继承权。
”然而,这种情况下,(外)孙子女的子女并不能替代外公外婆来继承其父母的遗产。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
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