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财产侵权所涉及的损害赔偿问题,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可以将其划分为如下几个类别加以探讨与理解:
首先是关于罚款、罚金、追缴、没收财产等行为导致的经济损失赔偿问题;
其次是关于违反国家规定征收财物、摊派费用等方面造成的赔偿责任;
再次是关于政府相关部门对个人或企业的财产进行查封、扣押、冻结等行动所引发的赔偿纠纷问题;
最后是针对财产已经被依法拍卖后的赔偿事宜以及因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等行政处罚措施而产生的损害赔偿问题。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二条
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财产损失的,按照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或者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赔偿;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以及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被侵权人和侵权人就赔偿数额协商不一致,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赔偿数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