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女抚养权的变更途径主要包括两种方式,即协议变更与诉讼变更。
其中,协议变更要求父母双方均对变更抚养权表示赞同,并且在变更之后能够为孩子带来更为优越的生活环境,此时可以选择前往公证机关办理相关变更抚养权协议公证书以实现抚养权的变更。
至于诉讼变更则针对的是抚养权变更无法达成一致的情况,如果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那么便可向具有管辖权的法院提交变更抚养权的诉讼请求。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六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
(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
(三)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
(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