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双方对于共同产生的债务应承担连带责任。
若在共同财产无法完全清偿此项债务时或双方预先就财产归属做出了约定,应通过协商方式确定债务的偿付方案;
如协商无果,则应提交至人民法院进行裁决。
此外,夫妻双方共同签署的债务文件或其中一方在事发后予以承认的债务,以及在婚姻关系持续期间,夫妻一方以其个人名义为维持家庭日常生活所需而产生的债务,均被视为夫妻共同债务。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