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涉及到夫妻离婚案件中,男方往往会提出将孩子判予对子女最为有利之一方的请求。
然而,关于孩子抚养权的归属问题,最终的决定权在于双方的协商结果,若协商无果,则需交由法院进行裁决。
在此过程中,法院所遵循的判定规则如下:
对于年龄不满两周岁的子女,通常会被判给女方;
而对于年龄介于两周岁至八周岁之间的子女,则需要依据双方的具体情况,以最有利于保护未成年人权益为原则来做出判断;
至于已经年满八周岁的子女,则应充分尊重他们的真实意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
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
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
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