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现行法律体系下,丧葬费并不包含于《民法典》中所定义的遗产范畴之内。
它实际上是为完成丧葬事宜而支出的一笔一次性的经济费用,本身并非遗产之列,因此无法进行遗产继承。
丧葬费主要是指在处理死者丧事过程中所产生的各种相关费用,通常涵盖了运送遗体的费用、火化费用、告别仪式的费用、购买骨灰盒的费用以及骨灰存放的费用等等。
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有某位亲属或者继承人已经先行垫付了丧葬费,那么他/她有权从最终领取到的丧葬费中扣除这部分费用。
然而,如果领取到的丧葬费超出了实际支出的数额,那么超出的部分则可以与抚恤金一并按照遗产处理的基本原则进行合理的分配和分割。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