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的法律制度中,当夫妻中的一方存在着非法同居的行为,且在离婚时,他们之间的财产分割是有明确规定的。
首先,对于那些属于两人共有的财产,可以按照双方各自拥有的份额来进行合理的划分。
其次,同居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以及购买的各类财产都将被视为共同财产,这部分财产应当通过双方协商处理。
若协商无法得到解决,则可向当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在此过程中,人民法院将会依据每项财产的实际情况作出裁决。
最后,需要强调的是,任何个人私有的财产仍然归其所有者所有,无需进行分割。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三条
当事人提起诉讼仅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
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