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立过失损毁文物罪须具备以下要件:
首先,行为人应为主体要件中的一般主体;
其次,其行为所侵犯的客体必须属于国家对各类珍贵文物的相关管理秩序;
此外,主观方面仅限于过失这一种心态;
最后,从客观角度来看,行为人实施了损毁受国家保护的重要文物,或经确立为全国及省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之文物而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
《刑法》第三百二十四条
故意损毁国家保护的珍贵文物或者被确定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文物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故意损毁国家保护的名胜古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过失损毁国家保护的珍贵文物或者被确定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文物,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