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对于房地产项目的拆迁工作,我们将根据被拆迁房屋的建筑构造以及其折旧情况来进行档次划分并以此为依据给予相应的补偿金额。
这些补偿主要包括房屋征收补偿费用,按照每平方米的单价进行计算;
2.另外,考虑到部分居民可能需要暂时性的居住条件,我们还设立了以临时居住条件为基准的补偿方案,如房屋征收周转补偿费等。
而具体的补偿标准则会参照本地区的拆迁政策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确定;
3.最后,为了激励广大被拆迁房屋的住户们积极配合我们的拆迁工作,或者是主动放弃某些合法权益,我们将会支付给他们一定数额的奖励性补偿费用。《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第十九条第一款
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