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赔付,即在道路交通事故不幸发生之后,受害方及其参与事故处理过程中的各关系人由于需要前往医院接受诊疗或住院治疗,亦或是为了处理与交通事故有关的各种事务,从而产生了乘坐车辆、船舶等各类运输工具所产生的实际费用;
对此类费用,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相关事故责任者有义务按照特定的标准予以赔偿。
在事故所导致的所有可能后果之中,交通赔付是无法避免的一环,理应得到相应的赔偿。《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