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义违规开具金融票据罪所必备的要素包含了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犯罪主体必须限定为属于银行或者其他类型金融机构的职工;
其次,从主观层面上讲,该种犯罪通常出于故意为之的心态;
第三点,该罪名侵犯的对象主要为国家金融市场体系的稳定以及金融机构自身的资产所有权;
最后,从客观角度来看,该种行为具体表现为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成员在工作中未经授权就擅自为他人提供信用证、其他各类保函、票据、资信证明等,从而导致单位经济损失达到一定数额的现象。《刑法》第一百八十八条
【违规出具金融票证罪】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违反规定,为他人出具信用证或者其他保函、票据、存单、资信证明,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