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相对方无法提供适当理由而拒绝出庭参与仲裁程序,那么将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缺席仲裁。
在仲裁结果公布之后,胜诉方有权依法请求强制执行。
只要双方曾预先签署过有关通过仲裁方式来解决争议的协议,并且协议内容没有违反现行有效的仲裁法条款,便完全具备受理条件。
然而,如若自始至终均未能达成此类协议,则无法采用仲裁方式来解决争议。
在此情况下,争议双方均有权利选择向享有管辖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十六条
申请人收到书面通知,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可以视为撤回仲裁申请。
被申请人收到书面通知,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裁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