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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卡被别人用的透支了,现在那个人也联系不上了,该怎么办呢

信用卡被别人用的透支了,现在那个人也联系不上了,该怎么办呢
债权是得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的民法上权利。本于权利义务相对原则,相对于债权者为债务,即必须为一定行为的民法上义务。因此债之关系本质上即为一司法上的债权债务关系,债权和债务都不能单独存在,否则即失去意义。债权债务可以转移也可以因债务人的偿还行为而消失。但不管是债权债务的转移还是债权债务的消失都必须符合相应的法律规定。
2024-04-24 10:30:09 已帮助1715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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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卡被别人用的透支了,现在那个人也联系不上了,该怎么办呢
根据我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编第三章第一节第一百七十七条之规定,凡通过以下任何形式的行为对信用卡管理造成妨碍的,应当进行刑事处罚:
对于明知是伪造的信用卡或虽然不知道其真伪但依然乘机持有、运输的,或是明知是伪造的空白卡也意图持有、运输且数量较大者;
对于非法持有他人信用卡且数量较大者;
利用虚假的身份证明骗取信用卡的;
向他人销售、购买、或为他人操纵伪造的信用卡,或用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卡片者,皆应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留,并处或单比10,000元到100,000元以下罚金
对于数量庞大或涉及其他严重情节者,应判以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以20,000元以上至200,000元以下罚金。《刑法》第一百七十七条之一
妨害信用卡管理罪】有下列情形之一,妨害信用卡管理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量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一)明知是伪造的信用卡而持有、运输的,或者明知是伪造的空白信用卡而持有、运输,数量较大的;
(二)非法持有他人信用卡,数量较大的;
(三)使用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信用卡的;
(四)出售、购买、为他人提供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窃取、收买、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罪】窃取、收买或者非法提供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犯第二款罪的,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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