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单方面申请离婚的情境中,需要结合实际情况进行全面的分析与妥善处理。
首先,如果配偶对于离婚持有相同的态度和意愿,那么双方只需要就离婚事宜达成共识,并制定出完备的离婚协议,然后前往政府部门的婚姻登记机关进行正式的离婚手续办理即可。
其次,若配偶一方对此持反对意见或者无法达成共识,那么另一方可以制作详细周密的诉讼文书,带上结婚证书、个人身份证件以及能够充分证明夫妇感情已经破裂的相关证据资料,向当地的民事法庭提起离婚诉讼,以法律途径解决问题。《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