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相关法规规定,交通事故的责任方应在十日之内被确认。
具体而言,当交通事故发生之后,负责公安监管交通事务的行政机构应不断从事故现场着手详细调查,并在涉及的车辆及驾驶员已经依法追捕归案后的第十个工作日内,撰写完成一份关于此交通事故的全面性的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对于那些还需进行相关试验以及鉴定的情况,则应当确保在实验报告与鉴定意见明确无疑地呈现在眼前之后的五个工作日内完成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的起草工作。《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二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有条件的地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试行在互联网公布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但对涉及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应当保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