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行政拘留而言,逃避并不是解决问题的正确方式。
如若违反上级行政机关对您进行行政拘留的命令,那么将会面临更为严厉的法律制裁。
行政拘留时间可能会被迫延长,而且额外的罚款也是在所难免。
更为严重的话,甚至有可能引发妨害公务罪。
这将导致个人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是额外罚金等。
当面对行政拘留的处罚,我们应该明确自己享有的权利和可行的途径。
积极应对并行使相应的法律手段,如申请行政复议或发起行政诉讼,以此来挑战不当的处罚决定。
绝对不能漠视处罚或者采取回避的态度,这样只会使得情况愈发严峻。《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一百零七条
被处罚人不服行政拘留处罚决定,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可以向公安机关提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的申请。
公安机关认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不致发生社会危险的,由被处罚人或者其近亲属提出符合本法第一百零八条规定条件的担保人,或者按每日行政拘留200元的标准交纳保证金,行政拘留的处罚决定暂缓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