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此类情形是否能被确认为施加了虐待行为,必须依据具体情节进行深入细致的剖析并做出妥善处置。
倘若这是一种定期或频繁出现的、具有持续性的家庭暴力行为,则无疑可以将之认定为虐待行为。
根据中国最高人民法院出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司法解释(一)中的相关规定,这种长期性与频繁性的家庭暴力行为,应当被认定为符合《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条、第一千零七十九条以及第一千零九十一条中所提到的虐待范畴。
在此明确提出,任何形式的家庭暴力行为都应被严格禁止;
同时也对家庭成员之间的虐待与遗弃现象表示强烈谴责。《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条第三款,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