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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是否可以分割财产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是否可以分割财产
夫妻间的共同财产关系以婚姻关系的存在为基础,婚姻关系解除时,要对共同财产进行分割。新婚姻法第39条规定了离婚财产分割的原则,即:"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在农村,"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2024-04-12 09:00:06 已帮助222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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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是否可以分割财产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通常情况下夫妻共有房屋是无法进行分割的,仅仅当存在明确可供分割房产等其他共同财产的条件时才能予以处置。
以下为重大理由且无损于债权人权益的前提下方得进行分割的具体情况列举:
1. 如某一方存在隐瞒、转移、变卖、毁坏乃至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抑或伪造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权益的行为;
2. 另外,假设一方所负有的法定扶养义务的亲属患有重大疾病急需就医治疗,而另一方未同意为此垫付相应的医疗费用。《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六条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二)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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