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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的保全与担保的异同

债的保全与担保的异同
抵押担保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对某一特定物的占有,而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担保法的规定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债务人以自己的房屋、汽车等财产作为自己债权担保的行为就叫做抵押担保,作为担保的一种方式,我国法律对债务人相关的财产能否作为抵押物以及相关的抵押顺序是做了明确规定的。
2024-04-11 12:55:09 已帮助93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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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的保全与担保的异同
关于债之保全与债务保证两者之间的相似之处和本质差异,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深入探讨:首先,尽管二者的主要功能皆在于确保债权人权益的顺利实现;
然而,其次,债之保全乃是债权人在面对债务人因种种原因导致其资产净值显著下降,从而可能危及到自身权益的情况下,为其债权安全所采取的一种直接影响负债方外部当事人的法律保障措施;
最后,债务保证制度则主要通过第三方信誉或某些特定标的物来为债权人权益提供间接的支持,进而帮助债务人更好地履行其债务责任并最终促使债权人实现其潜在利益。《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五条
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但是该权利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
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到期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相对人对债务人的抗辩,可以向债权人主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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