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手费在法律上被视为不合法的行为。因为分手费并不属于合法的债务关系范畴,因此,当恋人关系破裂并走向分手之际,即使其中一方向另一方主张索要分手费,他们也无法得到法律的保护和支持。然而需注意的是,倘若在分手过程中,某一方出于自愿而主动向对方支付了分手费,那么这一行为则符合法律规定
值得注意的是,仅当双方已经完成了婚姻登记手续,并且由于其中一方涉及重婚、家庭暴力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而导致离婚的情况下,无过错的另一方可向有过错的一方提出索取离婚损害赔偿的请求。然而在男女朋友关系破裂分手的状况下,没有法律程序赋予任何一方取得赔偿的权利。《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