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欲申请发明或实用新型之专利权,需提交请求书、说明书及相关之摘要与权利要求书等相关文件。
请求书应明确注明发明或实用新型之全称,及发明者之姓名、申请人之姓名、地址等详细信息。
说明书需要对所请求之发明或实用新型进行清晰且全面之描述,确保所涉技术领域的专业研究员能理解并达到实际应用效果;
若有必要,还应对其附上相关图表。
摘要是对发明或实用新型的技术要点进行简洁明了的解释。
而权利要求书应当依仗说明书作为依据,以清晰且简练的方式明确专利保护的具体范围。
如果该项创造性发明是依赖于某种遗传资源完成的,申请人必须在专利申请文件中明确指出该遗传资源的直接来源和原始来源。
尤其重要的是,如申请人无法提供原始来源信息,则必须对这一情况作出合理的解释。
2.对于外观设计专利的申请,申请人需要提交请求书、所请求外观设计的清晰图片或照片,以及对该设计的简要说明等文件。
在向专利局提交的所有图片或照片中,都应当充分展示出请求专利保护的产品的外观设计图形。《专利法》第二十六条
申请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应当提交请求书、说明书及其摘要和权利要求书等文件。
请求书应当写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名称,发明人的姓名,申请人姓名或者名称、地址,以及其他事项。
说明书应当对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作出清楚、完整的说明,以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能够实现为准;必要的时候,应当有附图。摘要应当简要说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技术要点。
权利要求书应当以说明书为依据,清楚、简要地限定要求专利保护的范围。
依赖遗传资源完成的发明创造,申请人应当在专利申请文件中说明该遗传资源的直接来源和原始来源;申请人无法说明原始来源的,应当陈述理由。
《专利法》第二十七条
申请外观设计专利的,应当提交请求书、该外观设计的图片或者照片以及对该外观设计的简要说明等文件。
申请人提交的有关图片或者照片应当清楚地显示要求专利保护的产品的外观设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