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在离婚之后方得知配偶有财产转移行为,女性当事人可选择向法庭提出申诉,请求重新对夫妻间的共同财产进行划分处理;然而,申请重分财产需关注的事项是在提起诉讼之初就应展开积极的财产线索寻找工作,并充分掌握配偶进行财产转移的确凿证据。在特殊情况下,倘若女性当事人面临自身取证的困难,则可在法院指定的取证期限到来前,提前七日向法院提交申请,请求法院协助进行取证工作。《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
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