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婚姻关系解除之后,若一方未严格遵循子女抚养协议履行相关责任,经与对方协商未能达成一致意见时,则应考虑向法院提起诉讼,以维护自身及子女的合法权益。在此过程中,我们需要针对子女抚养费的问题拟好一份精确细致的起诉书,然后提交至法院,由法院依据过去的案例和法律法规对原告的申诉进行审查,并据此做出是否予以受理的判断。在法院决定立案后,会立即通知原被告双方当事人,进入预设的调解阶段。然而,如果调解无法解决孩子抚养费的问题,后续将会转入审判环节,历经法庭辩论以及其他正规程序,以此做出的最终判决具有约束力,不得抗拒。如果判决生效后在规定期限内仍然没有付款,那么就可以启动强制执行程序了。强制执行包括两种方式:第一种方法是从被申请人的储蓄存款或是工资等劳动收入中直接提取相应款项;第二种方法是对被申请人拥有的财产进行查封、扣押、冻结乃至变卖。若是发现被执行人故意拖延或者拒绝执行,法院有权将已查封或冻结的财产移交专门机构进行拍卖或者变卖,迫使无视义务的当事人付出代价。《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